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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坐等仲裁”为“主动上门”劳动争议流动仲裁庭受欢迎
来自:舟山市定海区工商业联合会(总商会)  发布时间:2015.04.17 14:31

“被申请人没有与申请人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为申请人缴纳社保……”“申请人对工作挑肥拣瘦,哪里工资高就往哪里跑,他不签订劳动合同是为了随时跳槽走人……”近日,在区总工会的会议室里,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流动仲裁庭开庭,仲裁员和书记员正襟危坐,不时做着记录,劳动争议双方代理人唇枪舌剑、相互辩驳。据悉,我区自2009年推行流动仲裁庭模式以来,改变以往“坐等群众上门、办案周期长、耗时奔波多”的工作方式,主动深入各镇(街道),实现劳动争议案件一线开庭审理,为群众就近解决劳动争议。

当天这起劳动争议案的申请人王某,于2013年2月进入被申请人金塘某螺杆制造企业从事车工工作,当时双方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被申请人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费。2个月后,申请人在工作中受伤,住院治疗,经认定为工伤,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之间因工伤保险等问题产生劳动争议。庭审中,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都据理力争,不愿让步。仲裁员果断宣布闭庭,案件进入调解阶段。

当天担任仲裁员的是区人力社保局劳动关系科副科长夏微波,他告诉记者,流动仲裁庭模式推出以来,他们主动深入各镇(街道),通过一线开庭审理,合理简化办案程序,减少争议双方当事人出庭次数,缩短处理时间,受到群众欢迎。下一步,他们还打算把流动仲裁庭拓展至社区、工业园区乃至企业厂区。

据介绍,面对近年来劳动争议案件呈明显上升态势,我区劳动仲裁部门积极创新劳动仲裁的办案方式,重点打造便民利企的“阳光仲裁”品牌,不断丰富完善仲裁风险告知制度、休息日开庭、流动仲裁庭等,对涉及工资、经济补偿金等争议群体性案件,开通“绿色通道”,实行优先立案、优先调解、优先审理、优先结案,优质高效地做好劳动争议处理工作。今年以来,共利用休息日开庭2次,到各镇(街道)流动仲裁3次,通过“绿色通道”优先处理群体性案件3件、涉及劳动者22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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