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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人均年可支配收入的准入条件调整为29394元
来自:嘉兴市福建商会  发布时间:2014.12.26 13:35

    昨天,记者从市建委住房保障局了解到,《2014年度嘉兴市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正式出炉。从6月16日开始,市民可到所辖乡镇(街道)进行申请。

从《细则》来看,今年市区的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与去年基本一致,所不同的是,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准入门槛进一步放宽。根据国家统计局嘉兴调查队统计数据显示,去年嘉兴市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6743元。“居民人均收入在提高,我们相应调整了准入条件。”嘉兴市住房保障局住房保障科科长董雪明说。在满足其他条件的情况下,今年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9394元就能申请。

此外,在往年实施细则中,因病出售原有住房的家庭可申请经适房,但是今年《细则》中对这一情况进行了调整。据了解,在2010至2013年的实施细则中对不计入申请家庭现住房面积核定范围条款中提到:“有属市政府相关文件规定的特殊病种的治疗,因家庭经济困难将原有住房出售,将售房款或拆迁货币安置款用于以上家庭救济,并能提供相应证明的,其所转让的住房可不计入面积核定范围。”

“我们在本次《细则》制定中,删除了这一条。”董雪明说,“我们现在经适房要逐步转变到公共租赁住房上,确实因病卖房的家庭,可以通过公共租赁住房来解决住房困难问题,并不一定要购买经适房。” 

“今后,我们的住房保障方式将逐步改变,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市住房保障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适房在改善居民居住条件上确实发挥过作用,但是弊端也日益突出。如受土地资源制约,经适房房源大多在城郊,不少申请家庭感觉并不方便。而经适房又属于一次审核制,公共租赁房属于年审制,相对要公平。“这也是基于在有限的政府财力下,让政府的保障能够广泛覆盖到更多的困难群众。”该负责人说。

据悉,今年市区经适房的保障方式仍分为实物购房和货币补贴两种。从6月16日开始,想要申请的市民可以向户口所在地镇人民政府或街道提出申请,申请时间为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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