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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宇检察长带领检察官走进工商联 检企面对面共话民企发展法治保障
来自:浙江省工商业联合会  发布时间:2019.01.03 10:02

12月28日下午,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带领检察机关同志走进省工商联,召开民营企业座谈会,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大计,检企面对面共话民企发展法治保障。
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省工商联主席、省商会会长、富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沂出席座谈会并讲话;省工商联党组副书记、副主席黄正强主持会议;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黄生林介绍了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情况及下一步总体考虑;省工商联副主席张必来、元成茂出席会议。
西子联合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水福,万丰奥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陈爱莲,浙江中南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吴建荣,浙江盘石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田宁,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局主席赵林中,阿里巴巴集团副总裁余伟民,中达联合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金惠明,浙江捷盛能源有限公司董事长雷永金,浙江建华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许荣根,浙江通力重型齿轮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项建忠等10位民营企业家在座谈会上发言,高度评价检察机关工作,并从打造公平法治环境、提升司法办案效果、加强互联网新兴产业司法办案研究、改进办案方式方法、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加强民营企业自身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意见建议。


贾宇检察长认真听取民营企业家发言,向企业家对检察工作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感谢。贾宇指出,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法治环境,不仅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更是当前迫切需要深入思考的重大命题。他就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提出三点意见:
一是牢牢把握中央“两个毫不动摇”和“三个没有变”的精神,进一步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检察机关要深化思想认识,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落实“两个维护”的高度,进一步认识民营经济在我国经济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使命感、责任感,真正把我省民营经济发展创造更好的法治环境,作为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来担当,作为检察机关的重点工作来抓。
二是牢牢把握省委省政府推进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系列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工作与全局工作的融合度。浙江是改革开放的先行地,也是中国民营经济的重要发祥地。改革开放成就了浙江民营经济,民营经济也成就了浙江的今天。浙江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工作起步早、基础好,工作有特色、有亮点,但服务民营经济工作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新形势下,检察机关要急企业所急,在提升检察工作与各级党委政府服务民营经济决策部署的整合度上加强研究,有效切入,使检察机关的工作成为政策法律落实落地的助推器;在找准民营企业家司法需求,有针对性提供高质量检察产品、法治产品上加强研究,把脉企业的真正需求,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在创新方式方法拓宽服务领域,努力为民营企业发展提供全方位司法保障上加强研究,切实推动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的各项措施落实落细,使检察机关的工作更加贴近企业家需求,做到大家的心坎上。
三是牢牢把握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在推进检察工作转型发展的实践中,进一步提升服务民营经济的能力和水平。检察机关在改革转型的关键时期,要以检察工作的转型发展,服务保障好民营经济的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全省检察机关的同志要深化认识,做到积极有为。积极发挥法治保护产权、稳定预期、激励创新的作用,努力担当起检察机关民营企业司法权益捍卫者的职责;要分工不分家,做到接力不换挡。把“服务民营企业人人有责”的意识落实到具体办案中,确保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工作不因机构改革、工作转型而出现“换挡降速”;要用好司法政策,做到讲政治、顾大局。避免机械司法,坚决纠正过度执法可能给民营企业发展带来的伤害,实现办案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努力使我省民营企业家享受到国家司法文明、法制进步带来的红利。


王建沂主席指出,今年以来,省检察院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决策部署,率先在全省司法系统制定出台了《关于充分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开展了一系列依法保障服务民营企业发展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我们更加深刻认识到,法治保障是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环节,浙江民营经济的高质量发展,离不开全省检察机关的默默奉献和精准护航。王建沂代表省工商联和广大民营企业,就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检察职能,依法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提出五点意见建议:
一是进一步畅通诉求渠道。希望检察机关走进企业,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切实了解企业所需所盼;通过在工商联建立检察机关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在重点商(协)会和企业派驻检察室、从工商联、商(协)会、民营企业家中聘请人民监督员等多种形式,进一步搭建民营企业司法诉求直通平台,畅通检察服务企业诉求反映渠道。
二是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希望检察机关进一步加大普法宣传,指导帮助民营企业强化法治意识,积极引导民营企业依法决策、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增强民营企业预防违法犯罪和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变事后打击为事前防范,从源头上加强民营企业违法犯罪风险防控。
三是进一步注重实际效果。希望检察机关依法履行检察职能,坚持依法、全面、平等、有效保护原则,真正把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当作“自己人”,真心实意为企业提供精准高效的司法服务,避免“案子办了、企业垮了”,切实为我省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四是进一步加大保护力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勇于担当、敢于亮剑,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民营企业合法利益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加强民营企业家人身权和财产权的保护,积极打造一流营商法治环境。
五是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加强检察机关与工商联工作联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作用,切实找准工作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工作格局,使检察机关与工商联的合作持续深化、不断推进,实现共建共享共赢,共同为促进“两个健康”、推进“法治浙江”建设贡献力量。
会上,还举行了“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服务民营经济工作站”揭牌仪式,贾宇检察长和王建沂主席共同揭牌。这标志着省检察院与省工商联的合作将更加常态化、制度化,民营企业诉求渠道将更加顺畅,进一步促进了“亲”“清”检企关系。
省检察院、省工商联相关职能处室负责人参加座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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